招标公示
鄂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移机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移机采购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0万元
4、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限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设备科
二、采购需求
明堂院区一台透视机移到临空院区,包括拆机、转运、安装和交付使用环节,本次采购移机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需配合放射辐射安全管理,移机后需提供移机安装报告,设备性能验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或盖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专用设备维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其他要求
①配备熟悉X射线机拆机、运输、安装调试的专业技术团队,建议2-3名工程师。
②具备备件保障能力,设备故障应急维修能力。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2、报名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明堂院区设备科),仅接受现场报名;
3、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③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
响应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一套、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资料缺一不可,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上午9:30
2、采购会地点:临空院区5号楼509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类似业绩,合同或发票,服务承诺;
⑥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响应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描述、虚假承诺、虚假证明材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提供资料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院内采购项目。)
七、评分办法
询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设备科签订相关合同。
九、采购踏勘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设备科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7-60660738
鄂州市中心医院
2025年12年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