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2、项目类型: 服务类
3、控制价:6.5万元(包干价)
4、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5、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需求
1、概况: 响应服务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编写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取得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认可。
2、服务期限:60天
3、具体需求详询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办。
四、公示信息
1、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下午5:30
2、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休息日照常报名)
2、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办。
3、响应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送至采购科室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4、现场获取采购需求需携带以下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5、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
2、采购会地点:详询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3、参会要求:请参会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参会,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技术方案:详细描述本项目需求和行政管理部门规范要求,并据此阐述具体实施方案。
⑥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⑦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报价为包括完成采购内容及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监测费、编写费、评审费、交通和食宿费、会务费、调研费、劳务费、印刷费、税费等。
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响应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评分办法
询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地址: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5号楼415室(基建房产科)
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13367112555
项目联系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办
项目报名、咨询、踏勘联系人:李水珍 18071179759
鄂州市中心医院基建房产科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