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鄂州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PET-CT放射防护检测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PET-CT放射防护检测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6万元
4、服务期限:至项目完结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二、采购需求
为核医学科PET-CT放射防护检测服务,详情咨询设备科。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 厂家授权书,代理销售资质(每级供应商均需提供上级供应商的销售授权书);
5.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1、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仅接受现场报名);
2、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由设备科另行通知
2、采购会地点:由设备科另行通知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服务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报价一览表;
⑥提供类似业绩;
⑦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服务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评分办法
最低价法:一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与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可续签合同,但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九、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27-60660738
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2024年10月14日